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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“泄密”被公安抓获,广发基金经理火速辞职,趋同交易20只股票

发布时间:2020-11-03 23:41:35 来源:首席财经 阅读数:8512
2020年11月2日,法眼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一份判决,揭开了2017年6月19日,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李险峰火速辞职的原因。

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,李险峰将其管理的年金、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基金、广发新经济混合基金产品中的多支股票交易信息多次透露给张某(另案处理),暗示张某交易相应股票。张某使用他人股票账户,先于或同期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交易,趋同交易股票数20余支。
2017年6月5日,李险峰被公安机关抓获。被抓后,李险峰火速从广发基金辞职。
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险峰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,于2020年6月11日作出(2018)渝01刑初74号刑事判决。宣判后,被告人李险峰对判决不服,提出上诉。
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查,证实在李险峰管理广发基金的期间,即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,张某控制的股票账户与李险峰相关交易指令趋同股票数占比44.44%到71.43%不等,趋同金额占比48.16%到63.16%不等,且趋同度明显高于李险峰未管理广发基金期间。
故根据时间的跨度、趋同交易股票的数量、金额、占比,结合张某的证言、李险峰的供述,足以认定李险峰的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。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(法眼看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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